1.妳提到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2.如果要斷絕關系,只要妳自己不跟他來往,妳就沒有義務幫他。
3,所謂的約定是妳自己壹廂情願,他不在乎,只是騙妳幫他這壹次,下次我還是會找妳。
4.所謂去妳家鬧事是肯定的,但是要看妳怎麽解決這個問題。妳在乎,他就欺負妳。如果妳不在乎,就別理他。可以送點禮物給鄰居道歉,解釋,關上門讓他鬧!太吵了,鄰居可以報警。他敢打妳,壹個大男孩還能受他的苦?如果妳害怕傷害他,妳可以報警。警察不可能因為是家務事就把他怎麽樣,但是被拘留過幾次他就會老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