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員重點關註醫院消防設備和消防設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檢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檢查中發現醫院多層封閉樓梯間的常閉式消防閉門器被拆除,單位負責人解釋為方便出入。監督員立即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壹款第二項的規定,建議處以5000元罰款。同時對單位負責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明確指出只有保證安全才能談方便,消防安全工作才是重中之重。要認清當前嚴峻的消防安全形勢,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做好隱患自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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