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對保全裁定的救濟

對保全裁定的救濟

法律解析:當事人不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七十二條。利害關系人不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裁定申請復議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當事人不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行。

  • 上一篇:東北人可以在陜西捐獻遺體嗎?
  • 下一篇:兒子向父親借錢給父親寫借條,法律上認可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