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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個人承包荒山造林有什麽規定

法律解析:農村荒山承包造林土地使用權期限的規定是:耕地承包期為30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為三十至七十年;特種樹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草原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至70年;特種樹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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