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也有追究過錯責任的權力。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4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治安案件中不嚴格執法或者違法違紀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和控告;接到舉報或者投訴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處理。
第壹百壹十七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應當賠禮道歉;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