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三十九條。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承擔著推動憲法實施、進行憲法解釋、推進憲法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職責。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統壹審議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NPC常務委員會提交的法律草案和關於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其他專門委員會向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交對相關草案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