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追究教師教育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包括

追究教師教育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包括

1.行政法律責任: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2.民事法律責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消除影響等。

3.刑事法律責任: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東莞黃江東庚幼兒園可以嗎?
  • 下一篇:在雲南發表演講10分鐘需要多少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