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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效能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對抗的效力是指註冊人可以據此對抗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壹條對法定代理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五條法人的實際情況與登記事項不壹致的,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壹百七十條對執行工作任務人員職權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二百二十五條特殊動產的物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三十五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換或者轉讓,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四十壹條出賣人保留的標的物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七百四十五條(融資租賃)未經登記,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壹千零六十條夫妻之間對壹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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