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典型案例就是英美法系國家的“判例法”。他們的很多法律沒有成文法典,都是判例。
而在中國,德、法這種大陸法系國家,判例基本不被使用。法官會根據自己的標準有自由裁量權。所以會出現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妳的補充質詢是所謂的先例,這在英美法系國家是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