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銀監會《銀行業風險防控指導意見》第二十八條重點清理整頓校園網貸。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將無力還款的借款人納入營銷範圍,禁止向18周歲以下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發放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