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下列合同免征印花稅: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貸款合同。
3.股權投資協議。
4.繼續使用到期的合同不需要貼花。
5.委托代理合同。
6.快遞行李和包裹的裝運單據。
7.電網與用戶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8.會計和審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評估師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9.沒有書面憑證的買賣業務,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10,商業票據貼現。
11.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憑證。
12,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合同金額不補貼。
13,培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