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鑒定為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輕傷者,按治安案件處罰。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支付人身損害賠償。《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