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惡意訴訟的認定

惡意訴訟的認定

法律分析:行為人明知沒有事實依據和正當理由,為不正當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而故意提起訴訟的行為,構成惡意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三條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 上一篇:當事人拒絕接受法律文書,是否視為送達?
  • 下一篇:九定律指的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