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黜李後,曹錕武裝包圍國會,以每票5000元賄賂議員選舉他為總統。為了給受賄的總統披上合法的外衣,他強迫國民議會制定憲法,即中華民國憲法。
以天壇憲法為基礎的賄選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軍閥的專制,不到壹年就被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它成為舊中國第壹部由反動派正式頒布的憲法。
擴展數據:
1923,10年10月5日,國民議會舉行大選。為了當選總統,曹錕以5000到10000元不等的價格買通議員。絕大多數議員受賄,不受賄的“不到20人”。
這部憲法雖然符合臨時約法的原則,但也算是資產階級民主憲法。但是,“壹部神聖的憲法也被議員先生背負了,它獲得了‘不雅憲法’二字的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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