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分割再婚夫妻財產時,通常按照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婦女利益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有利於生產生活原則進行分割。再婚夫妻對夫妻財產有約定的,離婚可以按照約定分割財產。如果協商不成,需要訴至法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