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制定的第壹部正式法律是婚姻法。1950年5月,新中國成立剛過半年,第壹部法律《婚姻法》頒布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廢止)
第壹條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規範。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