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1。故意傷害致壹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者被告人全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是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傷情在輕度至重度之間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傷情接近重傷的,處壹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