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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合夥的規模協議怎麽寫?

二人合夥協議的書寫方法:首先陳述雙方身份。然後陳述合夥企業的基本情況、股東的基本情況、出資方式及數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盈虧協議、執行事項、解散及清算。最後,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三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所在地;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執行合夥事務;

(七)入夥和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九)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可以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之間的爭議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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