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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界定標準

法律解析: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完成初始登記和壹般登記,再次上市交易的房產。包括商品房、二手公房(房改)、困難群眾住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簡單來說,就是已經交易的商品房再進行交易,也就是有些人因為資金、工作、教育等原因,在買了房子之後,又把已經買的房子賣掉。這種轉賣的房子叫二手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和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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