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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時期猶太人在德國法律中被視為二等公民的原因是什麽?

現在“負責四年計劃的專員”戈林也在把猶太人驅逐出德國。由於戈林作為國民議會主席,於9月在紐倫堡頒布了種族法,1935,並借此機會宣布納粹標誌“?”作為反猶太鬥爭的“神聖象征”,猶太人在法律面前壹直被視為二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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