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扇門法》規定的非法出版物是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為目的的。
那麽這裏的提問者可能是在網上發布的文章,含有淫穢內容,但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也不是淫穢的,所以根本不能構成犯罪。
那麽有沒有違法行為(需要註意的是,這裏違法和犯罪是兩個概念)。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