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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中標通知書的法律行為是什麽?

法律分析:發布中標通知書是履行招標人法定義務的行為。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性質是承諾。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應該屬於承諾。從法律上來說,招標單位發布的招標公告是投標邀請書,招標單位的投標(如價格、質量、服務等)屬於要約。經招標單位篩選、評審後,向壹個或多個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即招標單位認可投標報價的內容,雙方達成壹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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