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為了推廣產品,工商局會予以制止和處罰,屬於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利用印刷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廣告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取得相應的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並按照廣告審查批準文件的內容發布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