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的,發票清單只能打印在特殊紙張上,不能打印在A4紙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壹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使用。
第二十二條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上一篇:俄羅斯酒精度數限制下一篇:法律考試知識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