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交通法是指《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65438年4月10日起施行。2006年2月20日頒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91號)同時廢止。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於1986年4月6日經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並於12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民法生效日期1,20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