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法律的歷史類型主要有兩個標準:壹是法律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的性質;第二,法律體現的國家意誌的性質。任何基於同壹經濟性質,反映同壹類型社會統治集團整體意誌的法律,都屬於同壹歷史類型。按照這個標準,法律發展史上出現過四種歷史類型的法律,即奴隸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資本主義法律和社會主義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