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質量的立法目的;
(2)突出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責任;
(3)進壹步完善會計制度;
(4)對公司、企業的會計核算作了特殊規定;
(5)進壹步強化會計監督體系;
(6)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七)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作出了規定;
(8)法律責任更加明確,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