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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誘導原告撤訴的行為是什麽?

法律分析:法官因徇私枉法,違反規定誘導當事人起訴,迫使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撤訴,損害其利益,或者弄虛作假,誤導、欺騙公眾,造成不良後果的,屬於違紀行為。因為不是訴訟,所以無法起訴,只能向我院監督部門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監督部門投訴。處罰種類和處罰程序的適用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枉法裁判人員徇私枉法,致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反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特別嚴重拘役,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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