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是國家司法領域的重要崗位名稱,最好不要自己翻譯,使用國內外司法界、法律界通用的英文名稱。
美國政治中使用的名稱是法律職員。指的是幫助法官的年輕律師。
法律界用助手?律師。
國內學術界使用法官助理。
《新漢英詞典》給出的翻譯是副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