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根據對象的不同分為公法和私法。
公法的部門不同,分為憲法、行政法和刑法。
私法有不同的部門,主要是民法(法典太全,包括所有民事關系)。
程序法包括程序法、仲裁法和賠償法。程序法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