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規定新任命的法官、檢察官,申請執業為律師、公證員,首次在行政機關從事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行政裁決審查和法律顧問工作,擔任法律仲裁員的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雖然說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A證或者C證的人可以從事以上崗位,但是很多單位顯然更傾向於A證。
法學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條文、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考試合格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