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的法律本體將被非國家為中心的多元法律本體所取代。
2.法律全球化將帶來法律價值觀的轉變。
3.對法律人格的概念也有影響。
4.從法律發展的角度來看,法律移植將成為法律發展的主導方式。
5.鑒於法治,必然推動法治從國家治理模式上升為全球治理模式。
作為壹種全球治理模式,法治是沒有單壹政府的契約式法治;法治作為壹種全球治理模式,不可能建立在法律統壹的基礎上,它必須是多元的、去中心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