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是以整個法律現象和同性問題的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其研究範圍非常廣泛,主要包括法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的本質和作用,法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法的創造和實現,法的價值等等。
法理學不能簡單地定義為“法律是什麽?”這個問題的答案的完整集合。如果法理學只有壹個核心任務,那麽2500年前古希臘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