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和民事訴訟的多元選擇

法律和民事訴訟的多元選擇

不正確:a,c,d。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由此可見,C、D項是錯誤的。

大多數情況下,合議庭的評議是不公開的。所以a是錯的。

審判的公開包括兩個方面:壹是除法律規定的不公正外,所有案件都要公開審理;另壹方面,審判結果要公開,即無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審判結果都要公開。所以只有B的說法是正確的。

  • 上一篇:二手房沒有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讓嗎?
  • 下一篇:雜項法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