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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jd是什麽?

Jd是法學博士。

它是廣泛存在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中國香港的壹種法律專業文憑證書。

雖然Juris Doctor的名稱中含有“博士”二字,但它並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研究型博士(Ph.D或J.S.D),而是和醫學博士(M.D .)壹樣屬於專業博士學位。這個文憑的博士屬於法學教育的專業博士,而不是壹般意義上的研究型博士,更傾向於法律實務。

根據美國律師協會的定義,J.D .是法學院授予的“第壹個法律專業學位”,不需要提交學位論文,文憑持有者不能使用“博士”的頭銜。然而,ABA後來改變了這壹規定,允許美國律師使用博士頭銜。壹些美國州律師協會同意這壹變化,而其他州律師協會則保持原有規則不變。

因為美國等國的法學院不提供本科學位,所以法學教育是從研究生階段開始的。法學博士(J.D ),為期三年,是大多數法學學生獲得的第壹個法學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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