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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外乎人情,道理在於變!很古老的東西了,沒什麽好說的!

如果妳是壹個壞收藏家,妳會有法不守;法律不好,有錢沒道理。——王安石

人情,人的常欲,學問是可以學的。然而,法者,道也。這種方式是方式,但人情也是方式?太棒了,旅伴們。道之爭,大小之別。口才有什麽意義?今天爭論沒有困難,但是癰、癬、疥瘡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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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不理解。讓我解釋壹下。

人情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不用學也能學會。但是,法學雖然需要後天學習,但比實際更接近自然。

法理可以說是道,人情不是?不用想,也是壹種道。

但道在壹個人心中的選擇是沈重的,沈重的,他沒有必要和別人爭論。

現在人情大於法理的情況,並不是人們不捍衛人情和法理。它在於人們的頭腦中,花花腸子太多,就像壞疽和癬壹樣,很難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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