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提出,法律草案表決稿提交常委會會議表決前,委員長會議可以根據常委會會議審議情況,決定將個別意見分歧較大的重要條款提交常委會會議單獨表決。單獨表決的規定經常務委員會會議表決後,主任會議可以根據單獨表決的情況,決定將法律草案表決稿交付表決,或者決定暫不表決,交由法制委員會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壹步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