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不包括罰款,是我國規定的壹種處罰,屬於附加刑。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判處犯罪分子如期向國家繳納壹定數額的金錢,通過剝奪犯罪分子壹定的財產,達到懲罰和教育的目的。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未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予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