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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八項權利和義務是什麽?

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

1.個人權利(生命權和健康權、肖像權、名譽權、姓名權、隱私權)

2.家庭婚姻權-家庭生活。

3.受教育權-教育。

4.財產經營權、繼承權、勞動權-經濟生活。

5.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生活。

6.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自由-政治生活

7.批評和建議權-政治生活。

8.打擊違法犯罪。

公民的基本義務:

1.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2.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4.接受教育的義務

5.工作的義務

6.依法納稅的義務

7.維護國家統壹和各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保護祖國的義務。

8.與違法犯罪作鬥爭是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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