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食品生產企業出廠有哪些法律規定?

食品生產企業出廠有哪些法律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37條規定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買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食品出廠檢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 上一篇:二審發回重審的程序是什麽?
  • 下一篇:法取法用,法借法用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