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是如何規定同居的?

法律是如何規定同居的?

同居有以下法律規定: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配偶壹方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54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 上一篇:法律問幾個問題:1,附贈裝飾是什麽意思?2.沒有附帶裝飾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法律規定多大才算幼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