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對自治地方的變更和撤銷作了哪些規定?

法律對自治地方的變更和撤銷作了哪些規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NPC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根據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變通規定,但是不得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不得對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專門針對民族自治地方的規定作變通規定。立法法作為規範國家立法活動的基本法,明確規定了民族自治地方變通立法的依據、主體、對象、程序和範圍,是指導民族自治地方變通立法的基本法。
  • 上一篇:它們的區別和相似之處是什麽?
  • 下一篇:法律規定的每周工作時間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