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區別?

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區別?

法律分析:1,範圍不同。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部門規章的範圍不同。法律法規的範圍最大,包括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是分開的。2.制造者不同。法律法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部門規章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機關和其他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修改憲法;(二)監督憲法的實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基本法律;(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 上一篇:法理學補考什麽時候補考?
  • 下一篇:法律規定12歲以下不能騎車!我不能給孩子騎自行車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