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分析:對於事實問題,可以開會再審。如果是程序問題,次數不限。請問這有什麽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對於事實問題,可以開會再審。如果是程序問題,次數不限。請問這有什麽法律依據?

審判當事人未經傳喚缺席判決,以及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應當撤銷壹、二審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訴訟意見第210條第2款)

上條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還有許多其他可能性,不同的理解可能導致重審。

  • 上一篇:法律圈
  • 下一篇:2015-2016證券從業考試科目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