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近親屬。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2、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社會團體推薦的人。主要包括:群眾團體、社會公益團體、文藝工作團體、學術研究團體、宗教團體。4、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5.人民法院準許的其他公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