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法律關系中某些權利的持有者和某些義務的承擔者。2.在我國,根據各種法律,可以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以下幾類:(1)公民(自然人)。這裏的公民不僅指中國公民,還包括在中國居住或經營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2)機構和組織(法人)。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