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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賭博有什麽規定?

法律分析:賭博的界定標準是: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累計獲利5000元以上;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博金額累計五萬元以上,或者參與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3、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賭博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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