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實體形式
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實體形式
1.調整了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置和組織形式,刪除了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的相關規定,規定了事業單位制和普通合夥人制兩種組織形式,並明確規定了這兩種組織形式對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具備的條件。
2.修訂後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完善了執業審批的條件和程序,對各地制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發展規劃作出了明確規定,從上述三個方面完善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審批制度。
上一篇:
2022年廣外外校高級中學招生人數
下一篇:
精神病診斷有法律效力嗎?
相关文章
小區井蓋掉落是誰的責任?
珠海律師收費標準
宋冰心是哪裏人?大悅城秘書
為什麽官銜在法律上可以賠罪?
11天的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如何舉報工廠生產的假貨?
2022年壹級建造師考試大綱在哪裏看?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