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其他假貨,要撥打12365向質量技術監督局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條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禁止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稱、地址;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