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開始後,並不是所有法定繼承人都可以同時參與繼承,而是按照法律規定,有先有後,而是分兩個順序。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為第壹繼承人。